货到单未到的会计处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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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1-24 10:11   浏览量: 94
货到单未到的情况共有三种,分别是:1、当货到发票未到且未付款;2、当货到发票未到且已付部分货款;3、发票已到,货物未到的情况。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。具体处理方法请看以下内容。
1、当货到发票未到且未付款,按双方协商价或合同价:借:库存商品(不含税价);贷:应付账款---xx单位估价应付款。发票到达后整笔冲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。
2、当货到发票未到且已付部分货款,付款后分录:借:预付账款--XX单位;贷:银行存款(现金)。货到时:借:库存商品-XX商品;应付账款--XX单位估价应付款;直到货收完,发票来后,做冲账分录并将预付账款和库存商品对转。
3、发票已到,货物未到的情况,作“在途物资”核算,根据发票金额:借:在途物资;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;贷:相关科目。物资到时:借:原材料(或库存商品);贷:在途物资。

编辑:Meteo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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