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FA职业道德与伦理-协会和称号的正确引用

CFA

2024-01-15 11:02   浏览量: 482
职业道德中第七条准则的第二条细则:CFA协会和称号的正确引用(VII(B)Reference to CFA institute, designation and program),协会要求CFA会员及考生不能作出误导性的陈述 ,或者夸大CFA协会、CFA协会会员、CFA称号及CFA考生资格的意义及作用。
使用CFA职称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:
CFA是一个形容词,不是一个名词。不能说“我是一名CFA”,只能说我是一名“CFA 持证人(CFA Charterholder)”。
CFA必须大写;不能将CFA LEVEL I作为自己的称号,只能说自己“通过了CFA LEVEL I”;CFA的字母之间不能用标点符号隔开,例如,不可以写作C.F.A;不可以改变专有名词或创造一个新词,例如,CFAer;不可以将CFA作为公司名字中的一部分;不应该把CFA称号写得比持证人的名字更明显,比如写得更大或用特殊字体。
不能对外宣称自己预计完成CFA所有级别考试的时间,以及有权使用证书的时间,比如对外宣传“估计两年内通过CFA 三级考试”。
如果一个考生已经通过三级考试但仍未被协会允许使用CFA称号,则不能使用CFA称号;在简历中使用CFA称号时,应该将获得称号的日期写入简历,并且说明CFA协会是称号授予的机构,比如可以写作“CFA, 2001, CFA Institute”,后面还可以加上地址,如“Charlottesville, Virginia, USA”。
只能在个人名片中或书信抬头处使用CFA标志(CFA Logo),公司的信笺不可以使用CFA标志。考生可以在简历中提及自己的称号。
举个例子,某公司的宣传材料中写到“公司所有高管都是CFA持证人并且都一次性通过三个级别的考试”,并暗示了公司超常的专业能力和优秀的投资能力。
“所有高管都是CFA持证人并且都是一次通过三个级别的考试”这种说法只要是陈述事实,就不违反VII(B)。但是如果因此而暗示公司具有超常投资管理能力,就违反了VII(B)。

编辑:Meteo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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